在這個現代文明的時代,人們追求著更多的物質享受和時尚潮流,藝術的價值似乎被忽略了。然而,如果回溯歷史,就能發現美術藝術在人類文明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上古藝術作為人類最早的表達形式之一,為我們留下了無數寶貴的遺產。無論是古埃及的壁畫、中國的青銅器還是希臘的雕塑,這些上古藝術品都展現著人類智慧和美學的結晶。
從上古藝術到當代藝術,每一件作品都是藝術家對世界的獨特詮釋和創造。美術藝術不僅僅是一種表達方式,更是一種對生活、文化和價值觀的思考。通過欣賞藝術作品,人們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受不同時代的文化風貌,進而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進行反思。
因此,讓我們珍惜美術藝術帶給我們的啟迪和感動,並對上古藝術這份珍貴的遺產表示崇敬和感激。無論是古老的藝術品還是當代的創作,每一件作品都值得我們用心去感受和欣賞。讓藝術之美在我們的生活中綻放,為我們的心靈帶來無盡的滿足與愉悅。
記者黃翎瑄/台北報導
▲星宇航空董座張國煒獨得父親百億遺產。(翻攝自星宇航空臉書)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時,遺囑表示百億遺產將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由張國煒接任總裁。震驚消息引發大房不滿,而大房3子張國政也提出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纏訟8年的百億遺產爭議也終於落幕。
最高法院指出,遺囑制度在尊重故人之遺志,為確保遺囑人之真意得以實現,防免利害關係人爭執,民法繼承編因此規定遺囑須具備法定要件,才有遺囑效力。
張國政主張,張榮發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遺囑不是由父親親自簽名,也未親自指定兩名以上見證人,未向公證人陳述自己的遺囑內容,未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認為遺囑不符合民法要件。他指公證人在封面記明不實事項,公證書欠缺法定應記載事項,且密封遺囑是在張榮發住家作成的,但公證書卻寫在事務所作成,請求法院確認張榮發2014年12月16日代筆遺囑、17日密封遺囑無效。
張國煒抗辯,依法院調閱張榮發就醫紀錄,足證張榮發製作遺囑當時具表述意思能力,且遺囑經張榮發自述、公證後已屬公文書,調查局鑑定也證明遺囑簽名是張榮發親簽,遺囑合法有效。上古藝術ptt
上古藝術風評高院認為,張榮發雖然在密封遺囑作成前2、3年經常因病住院治療,且作成密封遺囑後有瞻妄症候群等現象,但無任何病歷資料或醫師診斷書可證明張榮發留遺囑時沒有遺囑能力。況且,張榮發2014年9、10月間贈與配偶1億元存款,同年10、11月間移轉價值逾1億元的3家公司股權給張國煒,可見張榮發當時仍有處分巨額財產的能力,應有遺囑能力。上古藝術經理人
高院也指出,密封遺囑上張榮發的簽名,經送調查局鑑定筆跡,結果與張榮發於基金會董事會議簽名簿、台大醫院同意書上簽名的結構佈局、書寫習慣相符,認定是張榮發親自簽署的。
▲張榮發留下的百億遺產,纏訟8年。(圖/翻攝自張榮發基金會網站)
2014年12月16日張榮發委請劉孟芬代寫密封遺囑,長榮國際前董事長柯麗卿、時任總裁特助吳界源和法務戴錦銓在密封遺囑的見證人欄簽名,再請戴錦銓洽公證人隔天到住家辦理遺囑公證。公證前,也指定柯麗卿、戴錦銓、吳界源擔任遺囑見證人,張榮發請劉孟芬拿出前一天簽署的遺囑,給公證人確認無誤後密封,高院認定遺囑是張榮發所為,符合民法要件。
高院強調,張榮發公證時已向公證人表示密封遺囑是「阿芬(劉孟芬)」寫的,雖僅說劉孟芬地址為「台中市市政北七路」,即未再為完整陳述,但已提供劉女的戶籍謄本供公證人記載於公證書上,未違背民法要求遺囑人陳述代筆人姓名與地址的立法目的,遺囑自屬有效。
因高院認定遺囑有效,張國政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判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張國政另請求確認張榮發於2014年12月16日所為代筆遺囑無效部分,一審判決敗訴後,未提起上訴。上古藝術面試
文章來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467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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